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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点击数量:4214 发布时间:2021-09-04 09:37 发布者:办公室

  考试成绩是学校进行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主要依据,也是反映学生在校学习情况的重要凭证,它直接涉及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和教务管理的工作质量,为切实做好考试成绩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成绩的构成:学生考试成绩(即综合成绩)由形成性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相加而成。凡无形成性考核成绩者,期末考试成绩无效。

  (二)学生考试成绩档案分为文字档案(成绩册)和电子档案(保存在广播电视大学网络版教务管理系统中)两种形式。

  (三)省电大考务科负责全省电大考试成绩的认定、更正、发布,成绩数据的上报、下发及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四)省电大考务科指定专人负责考试成绩数据的管理与维护,成绩管理员在“网络版教务管理软件”中使用单一的管理权限。

  (五)考试成绩的认定:

  1、每学期期末考试前,考务科负责接收分校上报的形成性考核、自开课考试等成绩数据,并导入省电大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期末登分系统。

  2、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结束后,考务科负责接收各登分小组录入的成绩数据。

  3、考务科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试成绩数据的合成、统计。

  (六)考试成绩发布:期末登分结束后,考务科以电子邮件或提供网上下载等形式将成绩(含形成性考核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发送各分校,同时通过“安徽电大在线”向学生提供网上成绩查询。

  (七)分校下载成绩数据,并导入分校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将考试成绩通知工作站(教学点)和学生。

  (八)考试成绩的复查与更正:

  1、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异,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所在分校提出查分申请。

  2、分校须对学生的个人查分申请进行审核,统一填写《安徽电大查分登记表》,于新学期开学后十个工作日内携带学生个人查分申请(包括查分课程的考场号、座位号)到省校考务科集中办理查分手续。

  3、须查阅考生试卷时,只核对卷面累分是否有误,对涉及评卷标准掌握上的宽严之差不予更动。

形成性考核成绩不予复查。

  4、经复查成绩确需更动,由省校考务科负责在省校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考试成绩的更正工作,同时向分校下发《安徽电大查分通知单》。各分校根据考务科下发的《安徽电大查分通知单》通知考生,并完成考试成绩在分校教务管理系统内的更正工作。

  (九)考试成绩数据的上报:

查分工作结束后,确认本次考试成绩处理结束,经有关领导同意,考务科重新完成本次考试成绩数据的合成、统计,生成上报数据,在中央电大规定的时间内,将期末考试成绩数据上报中央电大。学生成绩上报后一律不予更动。

  (十)数据上报结束后,考务科根据系统提供的功能,及时打印出各种统计报表,提供给有关部门参考。

  (十一)考务科负责省校教务管理系统内成绩数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做好本次考试数据的备份工作。按照档案管理要求,保管好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