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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管理规定
点击数量:2242 发布时间:2021-09-04 09:44 发布者:办公室

  (一)试卷的征订

  1、试卷征订以分校为单位组织进行,分校应按照省电大规定的时间,准确上报试卷征订单。

  2、征订试卷应遵循“够用、节约”的原则。试卷征订截止后,省校一般不再调整试卷计划数,分校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剂试卷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在不迟于考前20天报省校考务科,由省校考务科与中央电大或国家自考办协商,尽量予以调剂解决,并适当收取试卷印刷费用。

  3、分校应确定认真、负责的专职考务工作人员,杜绝漏报、错报现象。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补报,考生可参加下一次考试,遗留问题由分校教务处负责处理。

  (二)试卷的运送

  试卷必须按绝密件方式运送。

  1、试卷从保密印刷厂运送到省校使用专车,押车人员由省校考务科人员和保密印刷厂经济民警组成。押车人员不少于两人,押运途中不得随意停留,与运卷无关人员不得搭乘。

  2、分校必须在省校规定的时间内,派专人(两人以上)、专车,持介绍信到省校考务科办理领卷手续。试卷在运送途中必须有两人以上守护,做到人不离卷。不得在途中随意停留,严禁携带试卷出入公共场所。

  3、试卷确需邮寄的,必须以机要交通方式邮寄。

  4、考后送卷及县工作站到分校领()试卷均按上述要求办理。

  (三)试卷的领取

  1、领取试卷应严格履行交接手续,防止错乱。领卷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应领取试卷的科目和袋数,核对无误并经交接双方签字后方可将试卷从保密室领出。

  2、监考人员到考点办公室领取试卷时,必须当面核对试卷科目、份数与监考安排是否相符,无误后履行交接手续。试卷必须于开考时在考场内当众启封。

  (四)试卷的保管

  1、省校、分校和县工作站考点均须设立符合保密要求的专用试卷保密室(或保密柜)。保密室须加装防盗门窗,保卫措施严密。

  2、试卷保密室须保持干燥清洁,严禁烟火,并注意检查电源、电器及消防设备情况。

  3、试卷存放期间,必须有专人昼夜值守。试卷保密室铁门及保险柜的钥匙要分别掌管,开启时须两人以上在场。

  4、考试结束后,试卷当场装订密封,及时入库。试卷入库或领用时,必须两人以上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5、试卷在考前属国家绝密级或机密级材料,只能由监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在考场当众拆封。试卷在启用前,任何人都无权以任何理由启封。

  6、任何分校或县工作站考点,一律不准在考前复印试卷。由于特殊原因确需复印试卷的,须于考前报经省电大批准后,于开考后指派两人(有上级电大巡考员一人)在本校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的复印单位复印试卷,并做好保密工作。未经省电大批准自行复印的试卷不予评阅。

  7、如发生试卷丢失或试题泄密情况,必须立即上报省校,同时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查明原因,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8、评阅、登分后的试卷作为机要档案在省电大保存两年,到期后按秘密材料处理办法销毁。

  9、凡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电大学习者,不得参加试卷的接送、保管等工作。